每個人在求醫治療時,都期待能得到最好的治療和最精準的診斷。但是,有時候醫生的診斷可能出現失誤,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。本文將介紹一個有關口腔癌誤診的案例,從中探討醫生在診斷和治療中應該注意的問題。
判決案例: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109 年度醫上易字第 743 號。
控訴內容:患者指控謝醫師在接受治療期間誤診其口腔癌症狀,延誤了治療時間。
爭議焦點:患者在接受謝醫師治療後,仍出現疼痛和潰瘍等症狀,後續轉診至醫院診斷出口腔癌。患者主張謝醫師未能及時發現其口腔癌症狀,導致治療時間延誤,對其身心造成了嚴重影響。
醫師辯護:謝醫師辯稱,在患者接受治療期間,並未發現明顯的癌症症狀,且曾多次建議患者到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。此外,患者在治療後數次前來門診時,也未提及疼痛和潰瘍等症狀,直到後來才轉診至醫院診斷出口腔癌。
相關判決:高等法院在審理後裁定,醫師因業務過失致重傷,有期徒刑 3 個月。
▍簡榮宗 律師
-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研究
-台灣大學、北京大學EMBA
-瀛睿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
-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兼任教授
-國政基金會 產業暨新創中心召集人
▍詹義豪 律師
-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
-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碩士
-台北醫學大學 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
-瀛睿律師事務所 資深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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